近日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,发展外贸新业态,培育增长新动能,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外汇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》,新设了8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。
新设试点分别是: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、河北唐山国际商贸交易中心、吉林珲春东北亚国际商品城、黑龙江绥芬河市青云市场、江西景德镇陶瓷交易市场、重庆市大足龙水五金市场、新疆阿拉山口亚欧商品城、新疆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商贸市场。
近年来,商务部一直在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点建设。从2014年开始,已在全国设立了31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,构建了“一划定、三备案、一联网”的监管体系,配套了简化申报、增值税免征不退等支持政策。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取得积极成效。
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在9月27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,建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,是为了便利国际采购商在中国国内的专业市场采购小商品,简化办理出口手续。2021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达9304亿元,今年前8个月这种方式出口达5813亿元。
李兴乾介绍,与一般贸易相比,市场采购贸易有三个特点:一是海关监管更便利。它设立了单独的监管代码,即1039,对这个项下申报出口实行简化申报。二是税收征管更简单。对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,也不办理出口退税。三是结汇方式更灵活。从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境内和境外个人,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可以通过他们的个人外汇账户来办理外汇结算。
“由此可见,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非常适合小规模、多品种的小商品拼箱出口,能够有效帮助内贸市场、内贸主体,特别是中小微商户开展对外贸易,使对外贸易变得更加便捷。”李兴乾说,试点以来,市场商户、采购商、外贸公司等主体备案数量已经超过26万家,为推动市场采购贸易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下一步,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指导新设试点加快出台实施方案,建设联网信息平台,落实配套支持政策,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,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持续健康发展,助力外贸保稳提质。(李子晨 白舒婕)